(一)若想在撤销婚姻后向对方要求补偿,需先确认撤销婚姻的原因。若因受胁迫结婚,受胁迫方可依规定请求撤销婚姻并主张损害赔偿。
(二)若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晓后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也可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在要求赔偿时,要提供能证明自身所受物质损失及精神伤害的证据。
(四)最终赔偿数额由法院综合过错程度、行为方式及所受损害等因素确定,可在诉讼中合理提出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