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判离情形:要一次判离,需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
(二)准备充分证据:收集如重婚或同居的视听资料、报警记录等家暴证据、分居协议等分居证据,以支撑自己的诉求。
(三)提交诉讼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准备好的证据。
(四)参与庭审:庭审中清晰阐述观点,配合法院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