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借条未到约定期限,债权人应按合同约定等待还款期限到来,不能提前要求还钱。
(二)若债务人明确表示不还钱,或有转移财产、逃匿等表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债权人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提前要求还款。
(三)当债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如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债权人可提前催款,但要确切证据证明。
(四)没有证据随意要求提前还款,可能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