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稳定收入,可选择定期给付,按年、季、月支付,方便资金规划。
(二)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不稳定的,可按收获季节支付。
(三)有条件一次性支付且直接抚养方同意,可选择一次性给付。
(四)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五)支付抚养费要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协商一致后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
(六)支付方经济状况变化,可依法主张调整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