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前为儿子购置房产是否算转移资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未经对方同意擅自用共同财产买房可能被认定转移资产;若双方同意或有合理赠与意图则通常不算。被认定转移资产的,分割财产时转移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若用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未获另一方同意且无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为儿子买房,这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资产。而要是双方都知晓并同意,或买房是基于合理的赠与意图比如儿子有实际居住需求,就一般不会被认定。若被认定转移资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转移资产的一方会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如果对离婚时财产处置是否构成转移资产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