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聚众哄抢罪数额达8000元的情况,若犯罪嫌疑人想争取从轻处理,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积极退还所哄抢的财物,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三)如果知晓其他犯罪行为或线索,可以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