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个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达一百万,应尽快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退赃退赔,将吸收的公众存款返还给相关人员,减少社会危害程度。
(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也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