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网络开设赌场,需避免达到抽头渔利累计3万元以上,在经营中注意统计和控制相关获利。
(二)不能让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及时关注资金流转情况。
(三)参赌人数不能累计达到120人以上,不采用扩大招赌范围等行为。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不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获得3万元以上违法所得。
(五)不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来获取3万元以上违法所得。
(六)不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让其接受投注。
(七)不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
(八)避免其他可能被认定情节严重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进行日常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