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了解借款人财务状况,定期与借款人沟通,关注其经济情况变化,若发现还款能力下降,提前采取措施。
(二)严格把控诉讼时效,在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及时通过书面、短信等方式向借款人催款并保留证据,确保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三)仔细审查借条内容,确保借条要素完整,如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时间等,避免因借条瑕疵导致追款困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