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算,不同情况计算年限不同,有其他抚养人时赔偿义务人仅赔受害人应负担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时年赔偿总额不超该标准额度。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与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挂钩,并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标准。对于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以保障其成长所需费用。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通常计算二十年,但考虑其年龄因素,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若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赔偿义务人只承担受害人应负担的那份,避免重复赔偿。当被抚养人有数人时,为合理限制赔偿总额,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若您在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精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