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告知委托辩护人权利的义务。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材料三日以内,需告知其因经济等原因可申请法律援助;对于特定情形如盲、聋、哑人等未委托辩护人的,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这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使其在法律程序中能获得专业法律帮助。
(2)检察院还需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同样在三日内履行告知义务,且告知常采用送达告知书形式,送达困难时可委托或邮寄。这保障了被害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让他们能更好地参与诉讼。
提醒: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相关主体应重视这些告知权利,及时行使委托权,如遇法律程序问题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