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在离婚诉讼中反诉要求返还彩礼,需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以离婚为条件)。
(二)被告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三)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未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经济状况证明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