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分别以认缴出资额和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担责,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特定情形下,股东可能承担额外责任。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债务承担上遵循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这是为了保护股东投资积极性。但当股东滥用权利,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些规定是为防止股东利用有限责任损害他人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和交易安全。如果遇到涉及公司债务承担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