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依据孩子意愿变更抚养权,需确认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意愿才会成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要留意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是否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等法定变更情形。
(三)提出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有抚养能力,且孩子明确表示愿意随其生活。
(四)若仅孩子有意愿,但不满足法定变更情形或对方抚养条件更好,变更请求可能不被法院准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