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迹象等紧急情况,要及时意识到可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二)提前收集并整理被保全财产信息或线索,像房产地址、银行账户等,以保证申请时信息明确。
(三)准备好担保财产,因为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时,需要用担保财产赔偿。
(四)注意申请时间,在提起离婚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五)确保申请保全的财产与离婚案件相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与案件有牵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