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可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该措施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哺乳婴儿且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满但案件未办结。
(二)确定申请主体: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提出申请。
(三)准备担保方式:准备好保证人或保证金,以完成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