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三人共同承担担保责任时,有约定保证份额按份额担责并追偿;无约定则构成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要求任一保证人担全责,已担责保证人可向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追偿,部分无法追偿时按约定比例或平均分担。
法律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取决于是否有保证份额的约定。有约定时,清晰明确各保证人按份额承担,保证了责任划分的准确性,承担后向债务人追偿是合理的权利行使。没有约定时构成连带共同保证,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使其债权更易实现。已承担责任的保证人的追偿权利,平衡了各保证人之间的利益。当出现部分无法追偿的情况时,按约定比例或平均分担的规则,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担方式。如果在担保责任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