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理,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二)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
(三)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要积极配合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会准予离婚。
(四)诉讼离婚周期可能长,要做好心理准备,按法院要求提供材料和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