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尽力收集证据证明对方隐藏财产行为,以争取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及时收集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账户明细、房产交易记录等。
(三)若还未起诉离婚,起诉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隐藏。
(四)若离婚后发现对方曾在离婚期间隐藏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并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