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另一方在两种情况下可随时索要:一是离婚时已协议或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事宜,但支付方未履行;二是离婚时未就抚养费达成一致,直接抚养方以小孩名义向不直接抚养方主张。
(二)索要方式首选与对方协商,要求按时支付抚养费。
(三)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时间。
(四)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