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五十多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想争取从轻处罚,应积极退赃退赔,将骗取的财物返还给受害人。
(二)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法定的从轻情节。
(三)在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