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没领证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三金”在未登记结婚时,给付方通常有权要求返还,但实际处理需考虑多种因素,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三金”在实践中常被视为彩礼一部分。依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所以以结婚为目的给付“三金”,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形下,给付方有要求返还的权利。然而实际处理时,像双方是否共同生活、“三金”是否用于共同开销等因素都会被考虑。若双方共同生活过,接受方可能不用全额返还。当遇到此类问题,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给付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判。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者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