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时判断能否要回彩礼,需先自查是否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却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若存在,可请求法院支持返还彩礼。
(二)提供证据证明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和用途、双方过错情况等,辅助法院判定返还情况。如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有子女,一般难要回彩礼;虽共同生活时间短,但彩礼用于共同开销,可能不全额返还。
(三)和对方友好协商,若能就彩礼返还达成一致,可避免走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