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可积极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住所、健康状况等。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双方可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都要从经济条件、能提供的生活环境、陪伴孩子时间、自身品德等方面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应尊重孩子意愿,平时注重与孩子良好沟通。
(四)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