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事前约定不付抚养费,当直接抚养方抚养能力不足保障子女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时,该约定无效,可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二)情况重大变化,如直接抚养方经济变差、子女患病需更多费用等,不直接抚养方有支付义务。
(三)直接抚养方可先与对方协商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