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中,原告不到场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场,无正当理由法院可缺席判决,有正当理由应提交书面意见,法院综合考量后审理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里,原告提起诉讼后无故缺席,就相当于放弃了本次诉讼,所以按撤诉处理。而对于被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原则上当事人要亲自出庭。若被告有患重病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无法出庭原因以及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看法,法院会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遇到类似情况,或者对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