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在立案时先行预交,但这笔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这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具体规则如下:
1.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法院会根据胜败诉情况重新分配;
2. 如果原告完全胜诉,被告需要承担全部诉讼费,原告预交的费用法院会全额退还;
3. 如果部分胜诉,诉讼费按胜诉比例由双方分担;
4. 如果原告完全败诉,则自行承担全部诉讼费。
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金额分段累计计算:1万元以下50元;1万至10万按2.5%;10万至20万按2%……
如果确实经济困难,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起诉前评估一下案件胜算和对方履行能力,这样可以判断诉讼成本是否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