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当债务人存在恶意,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或不合理交易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消灭。
法律解析: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像放弃债权、放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或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会使债权人债权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还有债务人不合理交易的情况,当相对人知晓债务人的这些行为会影响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就有权申请法院撤销。法律还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可行动,若从行为发生日起五年都未行使,撤销权就不再有效。若您在债权债务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及行动方式,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