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能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说明申请理由,比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无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无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未办结需取保候审。同时要表明拟采取的保证方式。
(三)保证方式可选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四)将申请书提交给办案机关,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理手续后可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