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信用卡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此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二)处理共同债务。若是共同债务,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处理个人债务。若为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四)分割信用卡资产。因夫妻共同财产存入信用卡产生的权益,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