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适用程序
确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通常流程简便、审理时间短,普通程序则相对复杂、耗时较长。
(二)关注审限规定
如果是简易程序,要注意从立案日起三个月的审限;若有特殊情况,记住经院长批准后可延长到四个月。若是普通程序,需关注立案日起六个月的审限,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到十二个月,若还需延长要关注是否有报请上级法院批准的情况。
(三)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判断
若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复杂、子女抚养权争议大等情况,可能审理时间会更接近审限上限;若案件事实清晰、争议较小,可能较快出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