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仅持有4张他人信用卡,通常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若存在其他妨害信用卡管理情形,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才达到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入罪标准。仅持有4张他人信用卡,未满足该数量要求,所以通常不构成此罪。不过,若存在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且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且数量累计在一百张以上,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情形,则可能构成该罪。若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遇到与信用卡管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