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二)准备申请材料。准备取保候审申请书,在其中说明申请理由以及打算采用的保证方式。
(三)选择保证方式。可选择提出保证人,保证人需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住处和收入;也可选择交纳保证金。
(四)表明符合情形。申请时要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
(五)提交申请与等待决定。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若同意则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理手续后可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