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一年后索要孩子抚养费,首先可确认自身情况。若离婚时未约定抚养费或约定一方不支付,现因孩子生活、教育费用增加,或虽有约定但因物价上涨、子女患病等情况变化,可进行索要。
(二)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抚养费的支付或增加事宜。
(三)若协商不成,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或增加抚养费。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