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受害人及其家属交流,如实说明经济困境,协商分期赔偿并签订协议,按约定履行。
(二)若投保,及时联系保险公司,配合理赔,让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
(三)双方赔偿分歧大且自己无力赔偿时,请求交通管理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四)对方起诉要积极应诉,向法庭说明经济状况,请求合理确定赔偿方式和期限。
(五)有财产但无法变现支付,可与对方协商用财产抵偿部分赔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