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协议书不是本人签字且没有委托书,由儿媳代签,其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 **无效情形**:若儿媳事前未获得授权,事后你也未对代签行为进行追认,且不构成表见代理,那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协议对你不发生效力,因为这并非你的真实意思表示。
- **有效情形**:若儿媳有你的书面或明确口头授权,且授权范围包含签署协议,那么代签行为有效,协议对你有法律约束力。或者虽事前无授权,但事后你通过书面确认、实际履行协议内容等方式进行了追认,协议同样有效。此外,如果儿媳与你存在特殊关系,且有使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形,如持有你的相关证件等,构成表见代理,协议也可能有效。
关于后期医疗费赔偿问题,即使签订了一次性终结赔偿协议,也不意味着后续一定无需赔偿。若后期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需要后续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如果协议明确约定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且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对方要求你赔偿后期医疗费,可能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若对方起诉,你需提供协议等证据,证明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一次性解决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