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做生意是为家庭共同经营,目的是维持家庭生活且收益用于家庭,亏损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共同承担亏损。夫妻双方可协商分担比例,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若想避免另一方承担亏损,能证明该生意仅为一方个人经营,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夫妻之间有财产协议且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经营记录、资金流向证明、财产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