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结束婚姻关系,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在起诉状中客观陈述出轨事实以及双方感情已破裂的情况。证据可围绕双方分居、矛盾冲突等方面收集。
(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判离。
(三)若第一次未判离,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