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新罪情况:全面掌握新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信息,这是量刑的关键因素。
(二)正确认识累犯:明确缓刑执行完毕后又犯罪一般不属于累犯,但要清楚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避免错误判断。
(三)积极应对:若涉及新罪,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该条界定了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表明缓刑执行完毕后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一般不符合一般累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