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出现挪用资金20万的情况,相关人员应及时将挪用资金退还,争取在提起公诉前完成退还,这样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说明挪用资金的用途、时间等情况,为法院综合判定提供准确信息。
(三)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监督,防止类似挪用资金的情况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