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要明确自身在法定继承中的平等地位,若父母未留遗嘱,积极主张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分配。
(二)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或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女儿,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照顾生活的记录、支付费用的凭证等,以便在分配遗产时争取多分。
(三)若父母留有遗嘱,仔细查看遗嘱内容,确认自己的继承情况,若对遗嘱有疑问或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