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婚后父母给女儿买保险,通常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是对女儿个人赠与,属女儿个人财产。保险收益归属因保险类型而异,人身性质保险理赔金归女儿,投资型保险收益无特别约定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以父母明确给女儿买保险是对其个人赠与,该保险就是女儿个人财产。对于保险收益,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如重疾险、意外险,其理赔金是基于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等特定人身因素获得,归被保险人即女儿个人所有;投资型保险因涉及投资增值,在没有特别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大家在保险财产归属等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解答和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