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临对方可能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使判决难以执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保障权益,即便财物价值三万,符合情况也能申请。
(二)申请财产保全要考虑成本和风险。需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缴纳费用,若申请有误,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
(三)综合权衡申请财产保全的成本、风险与可能获得的权益保障后,再作出是否申请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