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按照自愿原则签订房产分割协议,此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处理时,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不参与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明确只赠与一方的属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法院会结合房产来源、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过错等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