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案150万的个人走私案件,如果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50万,应尽快考虑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争取被认定为坦白,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从轻处罚。
(二)若存在自首或立功情节,如实施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或者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以争取宽大处理。
(三)要是走私的是特定物品,如武器弹药、假币、文物等,也可以通过配合调查,提供与案件相关的重要线索等方式,在量刑时获得一定程度的从轻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