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团伙诈骗1万3,对于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
(二)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
(三)尽快退赃退赔,弥补被害人损失。
(四)若为从犯,可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在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