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可先自行协议处理共同财产。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外债处理方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
(三)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