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未到庭处理方式:按撤诉处理,终结本次诉讼,若要继续主张权利,需重新起诉。
(二)被告未到庭处理方式:法院可缺席判决。经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依据原告证据及陈述审理并判决。缺席判决后,若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查询、冻结、划拨被告财产。同时,原告要注意,因缺席判决可能使查明事实存在局限性,所以要确保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