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小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通常需要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形:1. 公司章程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有关于回购股份的条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进行。2. 法定情形: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3. 协商解决:与公司其他股东或董事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回购股权的协议。4. 法律途径:如果公司拒绝回购,且符合上述法定情形,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