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时,股权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属共同财产则按不同情形处理,或配偶成为股东,或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股权处理因股权性质而异。若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参与分割。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三种处理办法。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股东。二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按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法院分割转让出资所得财产。三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按同等价格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为股东。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关于股权处理的合法权益。如果在离婚股权处理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可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